主管的條件

身為主管或團隊的領導人,要能帶的了底下的人,有三種情況

  1. 搏感情,靠麻吉,講義氣
  2. 利益關係(例如錢)
  3. 靠實力服人

這一篇我想討論有關第3點的部份。

去年我原本想像的技術型主管(或是技術團隊主管),應該是可以 cover 團隊中成員大部分的功能,team member會的技術或能力,leader都可以handle,並且配合leader本身深厚的經驗,leader能夠在團隊遇到困難或問題時,提供可行的解決方案(甚至是能親自下去救火)或指引方向(有點類似指導教授的感覺)。

當然說leader有能力處理團隊成員的工作,但這不代表可以什麼事都由leader親自處理,由於團隊分工與專責的項目不同,所以leader在親自下去救火時,一開始可能不是那麼熟悉,處理的速度不會像team member那麼快跟有效率,但經驗和發展方向卻是可以信賴的。

而我前陣子想到的看法是反過來從另一個角度思考。
舉例來說,如果一個 leader 能夠再 team member 反應 "作不出來" ,或對提案提出反對意見時,可以以身作則,漂亮的把造成不可行的問題解決,並且不是用一些 dirty solution,如此下來,能夠使 team member 學習成長,也能提高成員對 leader 的信賴程度。幾次以後,team member 也會在反應 "作不出來" 之前,多去思考實際的可行性,不再輕易說 "No",這樣對團隊的發展也會極具幫助。

PS. 這應該是接近 mentor 型的 leadership

Leave a Reply